【7.1暴動案】涉2019年參與金鐘7.1暴動 5男認罪候教導所等報告後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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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03/23 13:02

最後更新: 2023/03/23 1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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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2019年參與金鐘7.1暴動,5男認罪候教導所等報告後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呼籲,於2019年7月1日在金鐘龍匯道及演藝道交界一帶聚集堵路及向警方投擲雜物,警方當場拘捕5男,事隔近3年後再重新拘捕。5男今(23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等罪,法官將各被告還押至4月17日判刑,先替黎穎豪索取教導所報告,以及替陳景行索取勞教中心報告。

5名男被告依次為黎穎豪(20歲,學生)、陳景行(21歲,學生)、陳俊僑(21歲,遊戲中心職員)、黃家祈(30歲,室內設計師)及何宇軒(29歲,廚師),各人今承認1項暴動罪。黎穎豪另承認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,獲存檔法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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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指,有人於網上呼籲中斷金紫荊廣場升旗儀式,隨後在2019年7月1日早上5時,有數百人在演藝道及龍匯道交界聚集,警方多次警告及作出驅散行動。惟示威者仍佔領涉案車道與警方對峙,示威者戴上防毒面罩及頭盔等,亦以保鮮紙保護皮膚免受催淚氣體影響。

及至當日7時15分左右,部分示威者把三角形欄杆障礙物推向警方,警方遂再次展開驅散行動。當警方防線移近示威者時,示威者向警方投擲雞蛋等物品及噴射液體,部分前排示威者以雨傘襲擊警方。黃家祈在是次警方驅散行動被捕。

示威者隨後逗留在龍匯道車道,又躲在傘陣後作掩護與警方對峙,有人不時向警方投擲煙霧餅,警方遂沿龍匯道再開展驅散行動。當中黎穎豪、陳景行、陳俊僑及何宇軒被捕。

黎穎豪在警誡下表示只是想表達訴求;陳俊僑則在警誡下表示沒有衝擊,沒有做犯法事,只是站立。各被告被拘捕時,管有的物品包括頭盔、眼罩、防毒面罩、索帶、鎚子等。

法官遂將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,先替黎穎豪索取教導所報告,以及替陳景行索取勞教中心報告,各被告需還押候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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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